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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我为职工办实事】原生活区充电桩投入使用

发布时间:2023-08-17 01:04|栏目: 集团新闻 |浏览次数: |作者:admin|来源:本站

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绿色出行理念的普及,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广大职工出行的重要选择,后勤服务公司为了更好地满足职工对充电设施的需求,再原有新生活区充电桩的基础上,近期又新增加了原生活区充电桩,即日起将投入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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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制度

为确保充电桩的规范使用和有效管理,后勤服务公司制定了以下登记流程以及相关制度:

员工登记:公司职工使用充电桩前,需在后勤服务公司后勤保障队进行个人登记,填写个人信息,并提交相关证明证件(驾驶执照、行驶证、职工所在单位证明),并签订安全协议书,完成登记。

未录入原生活区车辆信息的职工,可在原生活区门岗进行临时车辆登记,充电完成后驶离。

园区充电相关制度:

1、园区充电桩适用对象为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公司在职职工,所有充电桩均不对外开放。

2、本充电桩仅供电动汽车充电使用,非充电状态的电动汽车及其他车辆禁止在充电区域停放。

3、车辆充电时,车主不得离开车辆,由于车主离开,导致物品丢失、车辆损坏,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职工本人自行承担。

4、严格按照《操作步骤》进行充电,规范操作,若发生故障请及时按下红色安全阀并联系管理人员,不得强行拉扯切断。

5、禁止私自拆卸,改装充电桩设备及附加设施。

6、禁止在雷电、雨雪天进行充电,避免发生意外。

7、在充电站内,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安全问题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。

8.充电区域内,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,严禁吸烟,确保区域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。

9.在使用过程中因个人造成的充电设施(电缆、地锁、摄像头、充电桩等)的损坏,需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。

10、充电结束后,应按规定拔出充电插头,将线缆理好,枪头归位,并在半小时内挪走车辆。

后勤服务公司希望通过这些规定和措施,能够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充电体验,并确保充电资源的合理利用。同时也将继续推动绿色交通和环保意识的普及,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支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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