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欢迎进入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!

榆林新材料集团:“零距离”旁听庭审 “沉浸式”以案释法

发布时间:2024-06-06 13:28|栏目: 集团新闻 |浏览次数: |作者: 李婕|来源:纪委综合室

6月4日,榆林新材料集团纪委组织中层正职干部及近期新提拔的中层干部近30人走进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,开展“沉浸式”警示教育,让戒尺高悬、警钟长鸣。

庭审变课堂,纪法意识再提升。参加人员现场旁听了某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贪污、受贿罪案件庭审。庭审现场,法庭调查、举证质证、法庭辩论及被告人陈述等环节依次展开,在环环相扣的庭审程序中,一名党员干部如何丧失理想信念,一步步突破“底线”、跨越“红线”的全过程真实呈现,使旁听干部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,认识到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,意识到纪法学习教育的极端重要性。

以案释法,退休不是“保险箱”。被告人忏悔道“我放松了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,深悔自己的无原则与肆意妄为,温水煮青蛙式的一步步沉沦至此,我已年近70岁,本应该在家享受天伦之乐,却在此接受审判……”古稀之年,却要接受审判,是理想信念的丧失,是纪法意识的淡漠。领导干部可以有退休之日,但党纪党规没有退休之时,退休绝不是进入违纪违法“保险箱”。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完善了对离职或者退休党员干部违规从业、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友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,不因党员干部离岗而降低对其的要求,再次传递出只要涉嫌贪腐都难逃纪法惩处的强烈信号。

旁听结束,党员干部深受警醒,纷纷表示:反腐败永远在路上,恪守党性原则、严守党纪法规是终生必修课,让“眼前的教训”变为“心里的敬畏”,以案为鉴、自警自省,坚决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。旁听庭审是公司纪委紧盯“关键少数”、“关键岗位”,聚焦不同领域、不同层级“精准滴灌”,丰富纪法教育的一种形式,充分发挥了警示教育的震慑、警醒、教化作用,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揽镜自照、醒悟知止,不断增强纪律意识、规矩意识,推动警示教育深入人心。


地址: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    电话:0912—7185550    邮编:719099

Copyright © 2012-2023 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    陕ICP备12008767号    技术支持:缔科网络

扫一扫关注二维码
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